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政协党组要求,对照市文明委《关于推进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通知》,现就市政协机关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市委有号召、政协有行动的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定位,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干部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新风正气,以新时代职业政协人的新形象、新作为,走在前、做表率,为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建原则
(一)坚持常态创建。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逐项开展创建,在机关内部、各部门努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提升整体文明程度。
(二)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区)标准,做好顶层设计和顶层推动,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中扛起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组织和政协机关的职能作用。
(三)坚持服务属地。全力支持配合所在城区创建全国或天津市文明城区,推动下属、所属或管理联系单位和集体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所在城区创建工作,推动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参与支持配合常住地区创建工作。
(四)坚持突出特色。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市政协职能定位和机关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突出政协特色,把市政协机关打造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领跑者,积极营造创新竞进、唯实求真、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新风尚。
三、指标任务
(一)思想建设
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督查考核办法。(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四个自信”。
2.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1)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2)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职业规范,制定干部职工守则,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3)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3.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1)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用有效发挥作用。(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二)创建管理
1.创建工作机制。(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2)创建工作有年度计划,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4)认真落实“天津八条”,积极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
2.服务全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1)落实《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时间表,明确完成时限。(2)履行政协职能,积极牵头指导、推动本系统、本行业参与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积极支持各区特别是全国文明城区和提名城区圆满完成创文任务,并做出积极贡献。(3)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设计任务,成效显著。(4)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大于等于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三)基础建设
1.思想道德建设。(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2)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3)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4)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促进家庭和睦。
2.学雷锋志愿服务。(1)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5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比例大于等于90%。(2)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90%,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3)严格落实《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天津志愿服务网平台,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现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
3.诚信建设。(1)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树立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3)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岗、志愿服务岗、文明员工创建活动。
4.文明素质养成。(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2)以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3)建设节约型机关,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勤俭节约教育。
5.法制建设。(1)开展普遍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大于等于95%。(2)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6.文化体育活动。(1)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有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
7.优美环境。(1)落实“门前三包”环境整治任务,单位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2)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沟通反馈渠道,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方法步骤
2018年度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谋划部署(3月—4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创建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各责任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研究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4月—10月)。机关各部门围绕既定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确保10月底前各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自我评估(11月上旬)。领导小组对照测评细则,经自我评估达到创建标准的,向市文明办申报。
第四阶段,测评考察(11月中下旬)。积极配合市文明办委托的第三方对机关创建工作进行测评考核。12月,市文明委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市级文明单位名单。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组建市政协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李绍洪
副组长:高学忠
成员:沈奎林李伟成张懿王赤涛张盛如
孙向君霍博夫魏卓赵贵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伟成(兼)
成员:孙国华崔兆彬张玮解鸿翔王威
于晓阳黄加云岳金利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推动、督办落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职责任务,做好文稿起草、综合服务、材料归档、痕迹管理、迎接考核等工作。机关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承担各自职责,并将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处室、每一名干部,形成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六、工作要求
1. 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机关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和市政协机关的职责使命,深刻认识积极创建文明机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 强化责任,统筹落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落实好精神文明建设主体责任,在力量组织、资源调配、政策措施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把住关口;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率先垂范,担当作为;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创建任务。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把握关键节点,有序推进实施,以严实作风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3. 一抓到底,务求实效。领导小组及秘书长办公会、机关党委会议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严格对照创建指标、项目、标准以及测评方法,结合机关实际和工作特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质量关,把一切工作向前赶、往实做,确保时间到、工作清、任务完。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市纪委监察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对消极对待、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部门和干部,从严从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