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从5月14日开始,集团在本号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营造责任自负、风险自担、依法理性维权的浓厚宣传氛围,报道全系统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非法集资举报有奖,群防群治百姓受益
如何举报?
可以通过四种途径来举报。
其一,电话举报:1.拨打23601731,非法集资举报平台电话;2.拨打88908890,便民服务热线;3.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4.拨打23990110,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法律咨询服务专线。
其二,登录“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网络平台,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网上举报;
其三,通过电子邮箱举报,电子邮箱为tjscfjb@163.com;
其四,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应当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被举报企业注册在我市或注册在外省市在我市进行非法集资。
如果是匿名举报,或者举报内容已经进入行政处理或刑事立案程序等情形,则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能奖多少?
举报奖励标准应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被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筛选后,对被举报的企业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2.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被举报的企业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或司法处置的,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
3.被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是全国、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酌情可以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